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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天津爆炸事件让人们痛心,然而竟有人发灾难博取同情心在微博诈骗近10万打赏金,近日该名女子近日受审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处罚金8000元。
广西微博骗打赏女孩终获判决3年有期罚金8000今天,广西防城港防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杨彩兰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,处罚金8000元,作案工具白色三星牌手机一台,予以没收。杨彩兰曾在微博中谎称父亲在天津港爆炸中去世,博取同情,非法获取网友"打赏"96576.44元。 时间经过: 该名女子利用天津港爆炸事故,在网上公开发布博文称其父亲在事故中遇难,骗取微博网民同情“打赏”捐款,1月13日,备受关注的利用“8·12”天津港爆炸事故网上诈骗一案在广西防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。 据公诉机关指控,2015年8月13日1时许,被告人杨某某在网上得知“8·12”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,在其新浪微博账号“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”上先后发布两条虚假微博,称联系不上在爆炸现场工作的父亲,其母亲也已去世,引发网民关注。 之后,杨某某了解到发布长微博可获得网友“打赏”,便产生了发文骗取网友“打赏”念头。同日22时许,杨某某在其微博上发布了第三条虚假微博,反映其父亲已经遇难。该条微博再度引发关注,还获得了3739名新浪微博网友共计3856笔“打赏”,总金额达96576.44元人民币。 案发后,杨某某的涉案新浪微博账号于2015年8月14日被微博管理员关闭,并冻结该账号收取的款项。目前,该3856笔“打赏”款已全部退还各网友。 广西微博骗打赏女孩终获判决3年有期罚金8000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,更多行业资讯欢迎关注酷易软件园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