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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两天的iPhone商标争夺案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兴趣,但结果却是苹果被判败诉,丢失iPhone商标的使用权。有些用户不禁疑问,那么现有的iPhone产品苹果还能在中国卖下去么?会影响今年苹果iPhone7、iPhone7 Plus和iPhone7 Pro手机产品在大陆地区的上市销售么? 答案是,不会。 这起iPhone商标争夺案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让我们先去回顾一下。 2007年9月29日,新通天地公司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第6304198号“IPHONE”商标申请,申请在国际分类第18类仿皮、牛皮、钱包、小皮夹、皮制绳索地等商品上使用。 2016年3月31日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“(2016)京行终1630号”《行政判决书》,终审驳回了苹果公司的上诉,终结了苹果公司与新通天地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关于“IPHONE”商标权纠纷。据了解,上述两家公司关于“IPHONE”商标的纠纷已持续四年之久,新通天地在此次诉讼中获得了胜利。 这个判决的关键是“IPHONE”第18类商标权所属——
如上图所示,2007年9月29日新通天地公司科技(北京有限公司)的商标申请信息,“IPHONE”商标申请编号为6304198,国际分类号为18,适用范围是仿皮、牛皮、家具用皮服饰、护照夹(皮革制)、钥匙盒(皮制)、皮制带子、钱包等商品。 这次的法院判决意味着新通天地公司可以在18类商标适用范围内生产销售IPHONE牌的皮具皮套钱包等,而苹果公司如果要推出iPhone字样的皮具钱包在市面上就不可以销售流通。 其实这个商标案也会让人想起当年奇瑞QQ和腾讯QQ的QQ商标争夺战…… 在2002年10月18日美国苹果公司申请了“IPHONE”商标(第九类),核准日期为2013年11月21日,核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9类计算机硬件,计算机软件(已录制)等商品上。 说到这里,真相大白,新通天地的iPhone钱包皮具可以独家合法使用iPhone商标,而苹果公司的计算机硬件软件(含智能手机)则可照常使用iPhone商标,iPhone7可以照常在中国销售。 那么,财大气粗的苹果会把这类商标收购回来么?谁知道呢,总之感觉意义不大,用户可能喜欢苹果Logo的钱包,印着 iPhone的钱包反而有些怪怪的,世事难预料,走着看吧。 |